这次全国两会的重要精神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高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将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转化成国家意志;二是对宪法作了重要修改,对十八大以来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加以固定,治党有党章、治国有宪法,真正是“有章有法”;三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四是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通过国家监察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迈进了一大步;五是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领导机构,习近平同志全票当选国家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体现了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对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的衷心拥戴,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事业有了英明的领航者和坚强的领导集体。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就是要努力做到“四清”。
一、惩治腐败,清除害群之马。牢牢把握“三个坚持”,推动反腐败斗争由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一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就要势不可挡、所向披靡,没有封禁之地,没有“铁帽子王”;全覆盖就要天罗地网、尽在其中,没有疏漏,没有死角死面;零容忍就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没有情有可原,没有差别对待。二是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遏制就是要出重拳、下狠手、持续治标,坚决打住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强高压就是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长震慑就是坚持抓经常、经常抓,形成震慑。三是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行受同查、行受同处、行受同罪,解决干部被“围猎”的问题。突出“三类重点”:一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三是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正风肃纪,清新党风政风。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正风肃纪。综合运用“立查惩改”措施。立,就是立规置矩,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查,就是要加强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执行有力、落到实处。惩,就是对检查出的问题严惩不贷,抓苗头、抓变异、抓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见了就抓。改,就是抓好问题的整改,对查和惩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剖析原因和漏洞,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正让干部有敬畏、作风有转变、群众有信心,以清新的党风政风赢得民心。
三、挺纪在前,清明政治生态。主要是处理好“三个关系”,实现“六个转变”。“三个关系”,即减存量与遏增量的关系,既要以最坚决的态度遏制增量,又要以最果断的措施减少存量;少数与多数的关系,既用前两种形态解决多数人的问题,又用后两种形态解决少数人的问题;量和质的关系,既要增量,又要提质。“六个转变”,即在监督上,由监督后置向监督前置转变,由盯少数向盯多数转变;在执纪上,由执纪在后向挺纪在前转变,由无情向有情转变;在问责上,由不问前因后果向区别对待转变,由问个人问题向问领导责任、组织责任转变。同时,认真落实容错免责机制,保护和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负责的积极性,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四、标本兼治,清剿赶网围猎。一是扎紧制度笼子。对着权力扎笼子,哪里有权力,笼子就扎到哪里,保证权力在笼子里运行;对着问题扎笼子,哪里出了问题,就在哪里扎笼子,亡羊补牢、堵塞漏洞;看住笼子不损坏,经常查漏补洞,对胆敢破坏笼子的行为严惩不贷。二是以案促改。对发案单位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找准症结、制定措施、扎实整改,防止旧病复发。三是开展纪律教育。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竹板常敲、警钟长鸣。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通过编印警示教材、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反思,使党员干部受警示、知敬畏、明底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