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员队伍建设,按照职业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丹阳市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农贸市场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农贸市场管理员3名,蔬菜检测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丹阳市常住户籍人口;
2、年龄25-40周岁(1979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等详见《丹阳市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农贸市场管理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5、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市场管理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调解矛盾纠纷,稳控市场秩序;具备一定的农贸市场管理能力,包括公共设施及其配件维护,车辆管理,安保和消防等方面的能力。
三、录用及薪资待遇
用工性质为合同工,经过考试、体检和考察流程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和丹阳市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不合格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被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丹阳市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实施办法》执行。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当天,请佩戴医用口罩,出示“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场报名)。
3、报名地址: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开发区凤凰路85号)。
4、报名需要提供材料:
(1)两张2寸证件照、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报名费100元。
5、其他注意事项:
(1)本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除原件外恕不退还。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人员。
6、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发放地址: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开发区凤凰路85号)。
报名联系电话:0511-86571860/86571677
五、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约占60%)和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专业知识(约占40%)。笔试当天,请佩戴医用口罩,出示“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当天,请佩戴医用口罩,出示“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计算。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者,则加试确定),体检由丹阳市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考察由丹阳市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参照相关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进行人员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合同签订以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6025601
附件一:岗位表.doc(请点击下载)
附件二:报名登记表.doc(请点击下载)
附件三: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请点击下载)
附件四:关于来自北京市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告之书.doc(请点击下载)
附件五:丹阳市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介.doc(请点击下载)
丹阳市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