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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 来源: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 时间:2022-04-1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决定,其所属2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专业中级、副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分别放宽到40周岁(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197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197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本次招聘,丹阳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不得应聘。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9:00-4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4月25日-4月29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4月25日-4月30日每天9:00-16: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4月27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卫健委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3.岗位核减、取消和改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已应聘人员,可于5月6日 14:00-16:30登录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准考证的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到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与笔试时间一并另行公告。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岗位代码为001-022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无须打印准考证)。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市卫健委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2年4月29日16:00前向市卫健委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6571677。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市卫健委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卫健委负责,对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2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2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学位证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导师签名或提供毕业答辩论文)、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英语等级证书、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查询截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和所修课程目录)。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地点为: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开发区凤凰路85号)。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当场缴纳面试费100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1.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1)岗位代码为001-022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岗位代码为023-086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分别占60%、40%的比例合成计算。

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均由市卫健委委托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

3.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提供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当天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 “行程卡”不带“*”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者,则加试确定),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市卫健委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市卫健委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083、084、085、086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聘用单位)。

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后2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无法提供公告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2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1.录用进编的急需紧缺卫技专业人才,如符合丹阳市“十四五人才新政”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1—86860908 ;监督电话:0511—86926866。

附件:1.2022年卫健委第一批招聘岗位表.xlsx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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